第三千九百九四章 找律师 (第3/3页)
!整个美国可以说都是建立在律师这么一个职业上的国度!美国总统那多少任都是律师出身的,远的不说,就说近的克林顿,那就是律师出身,甚至之后要上任的总统奥巴马,那也是律师出身!
而美国律师那是从属于英美法系之下的,那英美法系环境之下的律师能量是远远大于大陆法系的律师的。最简单的一个例子,在历史的时空里,美国曾经出过一个富家子弟酒后开车把n个人撞死的案件,这放在中国事情被媒体报道了闹大了,肯定是该怎么判怎么判,至少程序是要走一通了,该几年就几年,至于进去之后家人怎么做工作怎么让人早点出来,那是另外一回事儿。而在美国那就不一样了,美国那可是有钱人的天下,牛逼的律师帮着这家人打官司,结果愣是说这富家子因为从小优越的环境培养,导致他早就已经失去了判断是非的能力了——也就是说一切都是环境的错,是环境让他这个人长歪了,不是他本人的错!
这完全是狡辩啊!要在中国来说,只要他本人有民事、刑事能力,那么哪怕他有心理问题不能辨别是非,该坐牢还是要坐牢啊,但是美国的律师就能说的最后只把这么一个富家子当成“精神病患者”来对待,而且还不是关在精神病院的那种,只是要求这么一个富家子需要送到医疗机构“治疗”他这种“富贵病”。然后呢,这人本来要被判20年监禁的,结果一下子就不用坐了,有了10年的缓刑,然后只要去一个“私人”的医疗结构进行“矫正”就行了!这就是美国律师能干出来的事儿!而且法官还就真敢判!同时哪怕美国的媒体各种“友邦惊诧”,美国的法官律师那还是跟没事儿人一样!
所以要在美国能够打赢官司,那是一定要找好的律师团的!而要找好的律师团,那是一定要偷偷摸摸的!为什么?因为美国律师事务所都有一条行规——一个律师事务所不可以同时服务于一个案件的原告和被告!所以如果贾鸿渐带着立达他们来了美国,立刻召开新闻发布会找媒体,那么美泰知道了之后,人家二话不说直接跟全美国前一百牛逼的律师事务所都签订代理合同,那么结果会怎么样?结果就是美国前一百的律师事务所就不可能接立达的代理业务!结果就是美泰可以集合全美国最牛逼的律师上堂,然后立达这边只能找各种没名气没能力的律师来帮忙打官司,这特么的还能赢?
立达他们是愿意出钱的,不过他们钱不多。本来只是代工做玩具的,老板能够拿出来一千万美元找律师用,那就已经算是砸锅卖铁的地步了。而这么一份钱呢,要找一个律师事务所还是可以的,要弄一个大律师带着助手来帮忙打官司还是行的,但是说要组团弄个全明星律师阵容,那是真不可能。而年营业额80亿美元的美泰,那是真可能会砸钱弄个全明星律师阵容出来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