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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弃财从义何需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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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章 弃财从义何需名(下) (第2/3页)

大,但终不过一个入官才半年的小子,这场面上规矩,当是要好好给他指点一番。”

    …………………………

    因为韩冈以自己的官员身份,向凤翔府衙递上诉状,为他的四姨喊冤。且在诉状中,又指出冯李氏暴毙之事甚为可疑。故而知府李译不得不亲自来审此案,并拉了府里的通判和节推二人过来,一同参审。

    毕竟如果诉状中言皆为实据的话,绝对是凤翔府近年来稳稳排在第一位的重案,让李译不能不慎重。单是杀母一条,冯家三子不管是哪个涉案,最后的结果都少不了被千刀万剐――此乃十恶不赦的重罪。

    刑部、御史台、大理寺这三家与刑名有关的三法司同审一案,俗称为三堂会审。而今天一案,是知府、通判和节度推官同审,也可以说是小三堂了。

    原告、被告都被带到了堂上。一众衙役手持上红下黑的水火棍,分东西站定。正中央,冯家四兄弟,还有李忠、李信父子都老老实实的站着,两边互相交换着带着恨意的眼神,而韩冈有个官身,得了张杌子大模大样的坐下。

    很快,陪审的陈通判和刘节推也都到了。陈通判看了站起来行礼的韩冈一眼,摇了摇头,暗暗叹了口气。在他看来韩冈的做法是在犯了大忌,摆出这副蛮横的模样,穿着官袍坐在堂上,而且亲自写诉状递诉状,这等于是明着以他的身份来干扰断案,看到他这么做的凤翔官员,几乎都起了同仇敌忾的心理。

    刘节推则是在冷笑着,也不跟韩冈见礼。走到李信身边:“李信,你打伤了冯家十几人,现在却大模大样的站在堂上。不知为国杀贼,却来殴伤良民,你可知愧!”

    韩冈立刻在旁为李信辩解起来,“冯从礼三兄弟殴伤舍舅,致使其卧病不起。舍表兄子报父仇,乃是孝行;事后自首,甘受国法,也是敢作敢当。而冯家三兄弟所作所为,却是与舍表兄差得甚远。还请节推明察。”

    “韩抚勾……不,现在应该是韩机宜了。”刘节推说起韩冈的官名时,充满了讽刺,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刘节推在凤翔的口碑还算不错,昨曰钱拿到手,现在就不顾形象的跟韩冈顶起牛来,“机宜方才说了这么多,怕还是为了争夺冯家家产吧!”

    “节推误会了。”韩冈虽然语气谦和,但话中却绝不退让,“以弟讼兄,有违纲常之道。若舍表弟是为了财帛之物,而要上递诉状,韩冈第一个不会饶他。不过舍表弟是为母正名申冤,此是纯孝之事,在下哪有坐视不理的道理?”

    韩冈无意替冯从义争夺家产,这等事费时费力,还不一定能成功。幸好冯从义也会看人脸色,没让他费心去想推脱之词。

    表弟如此知情识趣,韩冈很是满意,前面因为二姨家的两个混小子而对姨母家的儿子歧视起来的看法,也改变了少许。恰巧他现在身边缺个能办事、懂货殖的人手,他这表弟自幼锦衣玉食,却在被赶出家门后,还能活得顺顺当当,看起来就是个不错的人选――若是冯从义成了富家翁,驱动他反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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