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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零九章 流放去了西伯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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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百零九章 流放去了西伯利亚 (第3/3页)

壮的镇抚兵按在地板上用手指盖了手印。)

    接下来是被告的辩护律师,进行交叉质证,向金斯宁提问。

    律师问:听说您在被逮捕之前曾大量宣传颠覆大齐的言论,甚至出版成书,这些都是实情吗?

    金斯宁答:我只是发表了几篇自己喜欢的文章,给身边几个志同道合的人,至于宣传颠覆,那就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了。总之情愿把答案留给询问者,因为我不能给出确定的回答。

    律师问:按照大齐法令,你必须给予回答。请问发生在开原、铁岭、清河等地的暴乱,是不是你亲自指挥的?”

    金斯宁答:我当时只是给他们提供了一些行伍训练,其他事情都不知情。也不知道他们后来要做什么。

    问:因此你准备积蓄力量,推翻大齐吗!需要提醒你的是,你从前的部下,活阎王都已经将事情禀告我等了。

    答: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问:被告,你知道你现在的行为将要付出怎样的代价吗?

    包瑞再次宣布暂时休庭,庭长需要聆听各方对审判的宝贵意见。

    首先包瑞认为,金斯宁等人趁机作乱,因此人而死的无辜公民不下数千,罪大恶极,在量刑问题上,包瑞主张对金斯宁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副相年羹尧意见:按照大齐律,此人早已人头落地,如何还会有这场审。

    安南书计员意见:将金斯宁流放到西伯利亚,让他和别人一样,在冬天来临的时候,努力挖土豆。

    蓑衣卫大统领吴忠国的意见:废话少说,斩尽杀绝!斩草除根,一个不留!

    监察官约翰是天心城审判众多法官中唯一主张全员无罪的法官。

    他的少数派意见书在法庭记录中长达三千多页,主要观点包括:不存在“共同谋议罪”;纵火罪情有可原;反和平罪是法庭事后法的结果;个人作为政治迫害者,对政府的反击与批评并不构成犯罪;天心城混乱属于被告的自卫而非暴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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