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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章 重镇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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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五十章 重镇北平 (第2/3页)

门,穿着打扮没有江南的花里胡哨,崇尚简朴实用;酒肆茶房生意兴隆,徐灏随之精神大振,脸上露出了灿烂笑容

    完全能感受到朱棣对北平的苦心和感情,人生能有几个二十年?怪不得朱棣不想住在气候适宜,繁华无比的金陵,而是非要迁都于北平,这里无疑倾注着他全部心血。

    燕王府位于最靠近北城门的位置,墙高宽阔角楼城垛一应俱全,四周遍布箭楼,完全是一座小型城池。徐灏是打南门进来的,马上对朱棣肃然起敬,遥想后世对于明朝最令人热血沸腾的一句评语。

    “天子御国门,君王死社稷。”

    毫无疑问,燕王朱棣一生都在诠释这句话的真谛!作为一代雄主,不管永乐大帝有多少过错,单凭他敢把国都定在北平,这份气魄胆略,已然无愧于民族苍生了。

    一队队顶盔挂甲的军士持枪四处巡视,那一身铁青色的盔甲一看就知是铁制的,不像京城的军士大都穿着色彩鲜艳的纸甲。话说回来,纸质盔甲一样坚固耐用,透气性好非常轻便,适合南方潮湿闷热的气候环境。

    带着尊敬,徐灏一行人被迎进了燕王府,朱棣的喜好不同于朱元璋的节俭,喜欢大气奢华,宫殿修的很漂亮气派。

    住进了昔日徐淞居住的静心坊,屋里摆满了朱棣得来的战利品,玲琅满目的古董玉器,带有异域风格的金银器皿镶嵌着各色宝石,松软美丽的波斯地毯,蒙古人视为传家宝的挂毯和精致的手工艺品,仿佛走进了博物馆。

    徐灏拿起一只类似高脚玻璃杯的酒器,立刻联想到了蒙古人掠夺来的各国工匠,也不知还有没有后人生活在这里。

    可惜这么多年了,即使有后人活着,或许都早已把祖传的手艺给遗忘了,要不然玻璃早就问世了。

    琉璃似乎是玻璃的一种,好像又不是玻璃,可惜自古以来都是皇室专用,使用者有着严格的等级要求,即使是勋贵,不过是求来一点点当做药玉使用,四品官以上和状元方有资格佩戴琉璃制成的首饰。

    在古时,琉璃比水晶还要珍贵,乃是五大名器之首,佛家七宝之一;徐灏对琉璃没有念想,不能大规模使用的东西,再珍贵也没用。

    转念一想,即使发明出玻璃来恐怕用处也不大,早晚沦为上层人物装潢用的门窗摆设,用来推广玻璃大棚近乎不可能,成本太大工艺要求太高,本身玻璃也太易碎了。

    塑料大棚就更别指望了,有那化学水平干脆直接发明黑火药得了?

    火药倒是一定得试试,可以长期不断的改良此时的火器。徐灏随手把酒器放回原位,不带半点留恋的走了出去。

    对于他来说,任何金银财宝也没有玉米土豆来的珍贵。此时暗下决定,即使排除万难,也非得派出数支探险船队,无论如何都要把种子给弄回来。

    徐灏脑海中有着无数想要马上实验发明的想法,可是一想到马上就要返京,就和徐淞一样,感叹着为何就不能长期留在北方呢?

    八位宫女垂手站在廊下,徐灏没理会她们,自顾自的走到院子里,忽然嗅到一丝很熟悉的味道,顿时眼睛一亮,顺着气味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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