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篇 第十九章 出手 (第3/3页)
,冲了上去,一拳一个,把四个犯罪分子全部撂倒。
“真他妈疼。”林云找了一下战利品,一把普通的手枪,一把沙莫之鹰,他把普通的留下,沙莫之鹰取走了,当然,子弹他也全取走了。
此时,警察已经围了上来。
“英雄,请留一下,根我们回去做个笔录吧。”一个警察说道。
“留鸡毛呀,留着去警察局喝茶,然后拘留,甚至坐牢,一个防卫过当就能把人关几年。”林云心想。
要知道林云下手可是很重的,五个人基本上都是粉碎性骨折,去了警局里,如果有人想搞他,他将会很麻烦,毕竟他密秘很多。
不过有了灵一之后他并不怕别人害自己,如果冤枉我,看我不把你小裤裤啥颜色都抖出来。不过始终是件麻烦事,而他是个怕麻烦的人。
所以他果断遛走了。直接从三楼跳了下去,然后从后院一路狂奔,转了好几个圈,发现没人之后又遛走回了皮卡车里。
此时,他已经疼痛难忍了。普通手枪的威力不是很大,子弹只是打进了肉里,只是点皮肉伤,但是很痛啊。
“呼……呼”林云吸了口冷气,强忍着巨痛,粗暴的将子弹扣了出来,然后喝了一大口灵液和草木精华的混合液体,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没过几分钟,伤口就完全恢复了。
“还好不是沙莫之鹰打中了,要不然我身上得多个窟窿。”此时林云还心有余悸,十分后怕,但更多的是激动。
很久没有这么爽了,在父母亲人的眼中,林云一直是一个乖孩子,不惹事,不打架。其它孩子都被老师叫过家长,但林云从来没有。
但这只是林云压制着自己狂暴的内心。小学的时候,林云就是孩子王,打遍全校无敌手,因为动手狠辣,无人敢惹。
初中时,因为林云是农村来的,家里又穷,被城市里的孩子看不起,就什么事情都使唤林云,后来被林云打得满地找牙,有人甚至被打得毁容了,他们都是一些小混混,也不敢告诉老师家长,然后林云就继续逍遥法外了。
班里那些混日子的同学被林云打过几次后,林云树立了绝对的威信,没人敢惹,因为那时打架会被叫家长,林云为了不麻烦家里人,所以林云从不惹事。
那时他成绩不错,就和那些好学生交往了,所以他被归到了好学生的阵营里,而好学生是被那些整天打架的同学所敬仰的。
然后,惹他的人就少了,他也慢慢的学会了控制自己的情绪,一个文艺青年就此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