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战死不丢人! (第2/3页)
他们以血还血。
唯有让那些背宗忘祖的人,知道当汉奸的后果有多严重,才能震慑住那些墙头草。未来很长一段时间,胡彪都会往返南方各地,打击日军及伪军跟汉奸势力。
临行之时,胡彪也特意交待道:“敏义,做错事的人,就必须为此付出代价。可相应的,我们也不能冤枉好人。公审时,要多听听周边百姓的声音,不能肆意妄为。
俗话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做了坏事,想瞒住所有人,那也是不太可能的。相反,有些人虽然家有浮财,可平时很少做坏事,这种人我们就必须安抚。
这场战争,短时间应该不会结束。我们要做的,就是号召更多人反抗小鬼子的统治跟奴私役。打击一批人的同时,我们也要拉拢一批人。唯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敌后生存下去。”
“是,请营长放心,我保证不会冤枉一个好人!”
好人与坏人的定义,那怕胡彪活了两世,依旧很难分辨的清。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取人性命之前,尽可能不犯错。那样的话,至少能心安一些。
从监狱离开之后,胡彪又命巡城哨兵,开始通传全城,告知全城百姓中午将在城中广场举行公审。公审的对象,便是昨晚已经审讯过的便衣队员及伪政府官员。
虽然汪伪政权现在尚末组建,可在日军控制的一些县城里,日军已经召集一些乡绅,在其管治委员会下处理城中事务。这个机构,便是县级伪政府的前身。
一边是官本位诱惑,一边又是小鬼子的威逼。这种情况下,一些渴望当官的乡绅,自然答应了小鬼子的招揽。上位之后,便成为小鬼子的忠实狗腿。
可这些人绝对没想到,就在他们上任没多久,胡彪却带着一批不速之客,将林城给收复了。甚至胡彪还决定对他们实施公审判决,让他们为做过的恶付出代价。
随着巡城士兵大声宣扬这番命令,很多百姓也很诧异的道:“公审?审谁?小鬼子吗?”
“好像不是!听说昨天出城的小鬼子,都被这些当兵的打死了。昨天还出城的小鬼子,也被这些当兵的给杀了。今天审的,应该是王麻子他们那些人。”
“太好了!要是真能枪毙王麻子,我一定要亲自去看看。这个全身长坏脓的恶棍,也会有今天。看来这些当兵的,还是能替百姓解决一些祸害嘛!”
“谁知道呢!只是看样子,这些当兵的怕是不会在城里多待。杀了这么多小鬼子,还有替小鬼子跑腿的狗腿子。等小鬼子回来,只怕又有祸事啊!”
“管它那么多做什么!咋就一小屁民,实在不行就去乡下。待在城里,继续这样下去,早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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