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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 决战风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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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2 决战风暴(一) (第3/3页)

比海盐还值钱的多!是大6贵族最喜欢使用的高档货!    “算了!不管他”。胖子晃了晃头。不再在为支神秘消失的小队伍劳神,

    “妈的!抓了大的小的还能翻起浪?。胖子啐了一口,转头向胡科奇力命令道“我带步兵旗团去杰尔泊堡布防,你立即带领近卫骑兵赶往雅利戈森林,把苗尔典那个白痴指挥官给我生擒活捉来!”

    “是,一定帮大人抓个活蹦乱跳的”。胡科奇力笑道,一扬手中马鞭。带着近卫骑兵呼啸而去

    一道黑线出现在萨摩栗江上游北岸,

    轰隆的马蹄声中,一柄代表第三骑士甩的双头龙战旗在迎风飘扬,

    “停下。伯兰特邦妮向身后的部队挥了挥手,勒住胯下战马,一队上百人的锁甲轻装骑士整齐的停在她身后,

    一个个。神色冷酷,眼睛冒出让人骨寒的光,任由冰寒刺骨的水汽。打湿身上镶嵌有白色雕纹的全身铠上。马跨的武器槽里没有骑士专用的长矛,而是插着两排雪亮的标枪,

    身上淡淡血腥气表明他们都是身经百战的血十字骑士,他们是整个。第三骑士团最精锐,最擅长突击作战的部队,“暴风标枪!”

    暴风标枪骑士是王国为了对付近战能力群的偌德斧战士,特意练出来一个。兵种,借助战马的度,以重型短标枪为主要攻击手段,

    可以在较近的距离内,击杀敌人中重甲披挂的目标,是轻装骑士中最擅长突击作战的部队,猛烈急的标枪,精准强悍的中近程攻击。无论是重甲骑士还是强悍的重装偌德斧战士,只要被盯上,也难以逃脱被点杀的命运。

    他们是战场上的秃鹰,是骑士兵种中的迅捷杀手,

    战场是最好的历练场,铁与血能教会人最质朴的东西!经过两个月的战争历练,当初毫无经验,初出学院的邦妮已经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指挥官,当面对杀戮和死亡像吃饭一样随便。当成堆**的尸体成为每天睁开眼就看见的东西,

    生命的尊严在战争面前毫无意义。所有人只能选择杀人或被杀!

    “各位,眼前就是我们即将跨越的萨摩栗江!”伯兰特邦妮回过头来,眼睛炯炯有神的注视着身后的骑士,皎好的俏脸带着几分坚定,

    迎着扑面打来的水汽,手指高举起绣着金丝的马鞭,脸上的俏媚化为冰寒的冷酷,

    此亥,伯兰特邦妮脑海里闪过第三骑士团团长亚力克斯顿挫有力的

    音

    “跨过它,就是杰尔泊边线,在它的东面五十里,是偌德军团后方最大的粮食囤积地,萨伦斯克,偌德人的主力已经牵制在了北部,他们一定不会想到你们会从杰尔泊地区绕到他们背后,囤积粮食的萨怜斯克一但遭到焚毁或攻击!偌德人的防线就会彻底崩溃!就像十几年前的大雨之夜,我们苗尔典的铁骑必将他们踏的粉碎!”,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6以  比叭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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