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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授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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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二章 授勋 (第3/3页)

至死不渝

    这是骑士的誓言。

    最好的骑士,勇敢、优雅、技艺超群,他品质高贵,出身名门,口若悬河,卓尔不群;围猎鹰猎他样样精通,尊敬下层和穷人,以自己的标准判别斟忖……

    这是传说中,骑士应该具有的品质。

    然而我们知道,理想和现实之间往往会差着一个这样的完人其实并不存在,这一点,就连那些满口英雄赞歌的诗人自己也明白,或者正是许多言不由衷的奉承性文学作品在理想与现实的鸿沟间提供了可资挖苦的资本。为了突出现实的不完美,诗人们才复述着远古的传说。

    而所谓的事实是,大贵族的子嗣一生下来就有希望成为骑士——这个希望仅仅是指他们拥有成为骑士的意愿。只要肯首,那个头衔便会自动在他们头顶发光,根本不需要任何的认同。

    没有显赫家族的小贵族子弟和商人家族的家伙们就要经过正规的渠道走走过场,虽然成为某个骑士的侍从。不过他们的道路也并不会有什么颠簸,只要不出什么巨大疏漏地混上七年,一样可以在军队之中得到一个正式的位置,

    而那些平民出身的家伙们,想要圆梦可以要经历太多的坎坷,他们连一套最廉价的骑士装备都买不起,更别说是锻炼武技了,正规的渠道,是先得想办法成为少年兵,然后通过甄选成为骑士侍童,忍受杂役一般的七年生涯,甚至比杂役还要悲惨,因为生杀大权都掌控在骑士手中,只有能力优秀才能免去各种责难,跟随的骑士如果是普通的还好,但那些中层贵族出身的骑士们却有很多都有想象得到或者想象不到的怪癖——有时候菊花到葵花的转变还都是最为正常的一种。

    所以往往从佣兵干起才是个最简单的手段——实际上,大部分的平民骑士,都是佣兵出身,拥有着足够的野心和精力,毕竟普通的老百姓宁可终日游荡,也没有兴趣参加“圣战”,不惜为帝国捐躯。

    当然,想要出人头地,有时候走些人迹罕至的小路也是不错的主意,比如在赢得某位富家小姐的青睐,或者在某些时候找到几个愿意资助他们的豪门怨妇……拼命锻炼的身体的目的中,也有指不定哪天就被某位夫人看中的渺小希望。

    那些贵族子弟,会在一个适当的时侯,被带到国王面前,当着精英的面,被授予骑士装备:金光闪闪的靴刺、精工制作的胸销、一副双层锁子甲、一支由白蜡杆和铁制成的矛,一面由彩色铁皮装饰的盾牌置于颈项近旁。国王亲自为其佩带一把古剑,然后用自己的佩剑轻触受封的年轻人从而授与其骑士头衔。

    一次典礼上有个二三十个贵族青年得到骑士称号,并得到国王赠赐的武器、战马等礼物。庄严的仪式结束后,整个队伍进行持续一周的欢宴和喜庆。

    巨大。只能用这个词汇来形容的战马,踏着令人胆寒的步集在略显湿软的泥土地上缓缓走着。

    即便距离很远的人,当看到这匹战马时也会因为它那过于异常的高大感到不安。每当硕大的马蹄踏在土地上时。都会让人有一种大地在震颤的感觉。留在战马身后的深深足印,则让看到的人不禁为之愕然。

    不过和这匹巨马相比,它的主人就更加让人感到畏惧。

    骑兵这个时候却让人无法质疑的体现着一种高度统一的纪律性和令人震撼的服从性。那一队队配合默契的密集骑兵如同一把把锋利的弯刀般在谷地里带起片片烟尘,甚至即使从离的最近的骑兵那里除了甲胄和武器的摩擦,都听不到任何喧闹的声音。

    爱德华微微眯起了眼睛,这个看上去并不高大的男人的手臂显然是极为有力的,他胯下那匹巨型战马并不是没有挣扎,但最终不得不在他的拉扯下慢慢平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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