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有趣的笔名 (第2/3页)
小说的结局,当然也是会让读者感觉懵逼的,为了体现人生的无常,徐诗哲与张婉怡最终再一次走到一起后,却死于一场车祸,当时张婉怡因为实在无法忍受徐诗哲的行为,而选择离开,徐诗哲终于发现,比起“性”,他果然还是更在乎“情”。
可惜的是,他们之间能不能圆满地在一起,都被王德孚的一支笔操控着。
他之所以想好这样一个结局,当然是为了想完结的时候就完结,这主角都死了,那还要写啥?
只能说牛逼的作家连烂尾起来,都可以让读者感到这个结局有“深意”,象征人生无常嘛。
至于陆罂梦,她明明讨厌忠诚与任何讨好大众的媚俗行为,但值得讽刺的,她的职业是个女演员,在生活中她拒绝媚俗,但是在荧幕上,她却时刻处于媚俗之中。
人的存在,每个人对生命意义的追求不同,方式也不同。
书中,王德孚通过徐诗哲和陆罂梦尝试了生命意义取舍的不同方式,两者的共通之处正是在于对“媚俗”的反叛。
王德孚认为:媚俗是人类的一个通病,是一种以撒谎作态和泯灭个性来取悦大众,取宠社会的行为。
作品中徐诗哲和陆罂梦都体现了反“媚俗”。
区别在于徐诗哲是以一种表面上退让的抵抗来否定“媚俗”;而陆罂梦则是背叛,出走的抵抗。
可是到头来,他们都无法从“媚俗”中挣脱,就好比他的这部《情与性》,如果没有讨好读者的媚俗内容,那有多少人会来读他的作品呢,他想要表达的哲学思考,自然就没法传达给更多的读者了。
当然,曲高和寡的纯文学,终究没法让所有人都喜欢,对普通读者来说,只需要这就是一部风流诗人的约炮之书就足够了,他们只要代入男主角,当然是很爽的,哪个男人不幻想自己容貌顶尖、才华横溢,勾勾手指头就有女孩倒贴?
其他作家要写出诗人主角的逼格,当然也不会像王德孚这样容易,除非那个作家本身就擅长写诗,要不然你光用文字描述这位诗人多么多么有才,却拿不出什么作品按在他的头上,那这种描述就是空洞无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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