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1章 郝筝的回忆 (第2/3页)
,然后我被一个警察叔叔找到了。他请我吃了肯德基,还陪我坐着聊了好久的天,劝我回家好好学习,我那时生出了满满的对他的崇拜,于是青春期迷茫的我找到了未来的方向。所以这方面我是不可能妥协的,我就放下一句话给我妈‘妈,如果你真要这样,那我陪你死。警校我是死都要报的’”。
我竖起了两个大拇指,怼到了他面前。
我还没发觉,一向内敛的我被他带动得都活泼多了。一路上,也全是我们嘻嘻哈哈的声音。
大家聊累了,消停下来。我的视线往车窗外看去,随着车辆往前驶,两旁树木向后推,极像一部电影回忆录的片段,电影还是黑白的。我想大概是今天没什么阳光的缘故吧,让所有景色的亮度都打了好大的折扣,就像头顶的天空灰扑扑的,远处植被墨绿墨绿的,眼下的道路空空荡荡的。
这儿属于郊区位置,徐志彬实时预报“离案发现场还有10来分钟的车程”。
案发现场座落于东南一处空旷的田野,中间分布着几汪洼地,此时正值春天,常开放着白的、黄的小野花,偶有水鸟会在那停驻,节假日吸引蛮多人前去郊游打卡。不过自从发生了这起命案后,那个地方回归了以往的荒蛮、僻静。
说起案子,案宗显示:半个月前,一个半赤裸的女人在大清早被人发现死在那处田野深处,经法医尸检后认定为被人掐死。寻访她的亲友得知“当天晚上她和男友约会”,只是她的亲友中谁也没有见过她男友,警方多次查探后根据手头掌握的线索,最终将疑犯身份锁定在她的男友身上。但至今关于她男友的线索仍然是少之又少,这个案件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我发现徐志彬这个人挺有乌鸦嘴的潜质,我们在离案发现场的田野处半米远停了车。刚一下车走了几步,一个人跟我们插肩而过。
虽然他低垂着头,但警察被训练出的记忆力可不是盖的。直到现在我还记得他个子大概在1米7左右,很瘦,我想体重不到110斤吧。最引人注意的是他的眼睛,那眼睛大的像铜铃,眼周色素堆积严重,眼白布满了血丝,整个人透着阴郁、凶狠的气息。
我和徐志彬同时停下脚步,继而转身。对方比我们更警觉,拔腿就跑。我在背后喊道:“立即停下来,否则我们要对你开枪了”。
对方丝毫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我和徐志彬毕竟经验不丰富,不敢贸然开枪。于是上演了三人追逐。
原本我们在大路上追,之后对方拐了线路,往一处小山上爬,我们在后面跟随着在大路、林间、山野处穿梭。这样七拐八拐的过去了一个小时,前面的嫌犯彻底不知所踪了。
我们想着反正记住了嫌犯的长相,回去怎么样都能弄出一张画像,到时不管是查公安系统,还是发布通辑令,抓这个嫌犯还不是十拿九稳。
我们将今天的情况汇报给了队里同志后,看着眼前的荒山野岭,心中哀嚎“车是打不到的”,便只能根据手机上的警车定位去找车。
当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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