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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遇沈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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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遇沈译 (第3/3页)

枸杞了。

    然而这些岁月仿佛只是与沈译擦肩而过,并未在他脸上留下任何痕迹。

    就好像,许多人觉得三十多岁的刘天王,才是颜值巅峰一样。

    年轻的时候只是看起来嫩,而现在看起来才真是又帅,又有男人的味道。

    “诶——”周玲蒯了蒯闺蜜的胳膊,“以前沈译追你追成那样,这十年没见了,你们就没聊点什么别的?”

    “跟这种穷人有什么好聊的?”林冰莹斜睨闺蜜一眼,不屑的回应道。

    周玲偷笑,“不是吧你?!”

    “老情人见面,难道你们就没有擦出一点火花?”

    “最主要的是,他现在可比你老公帅多了,你就一点春心都没荡漾起来?”

    林冰莹的老公,正是当初跟沈译竞争的那位男生。

    他个子不到一米七。

    算不上丑,但也绝对跟帅字不沾边。

    尤其是即将到发福的年纪,还整天应酬吃喝。

    现在基本已经到了低头看不见脚尖的地步。

    跟现在的沈译比起来,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林冰莹翻了闺蜜一个白眼:

    “帅能当饭吃吗?”

    她把自己的Lv包甩到面前,“帅能给我买包吗?”

    “我一件衣服都够他一个月不吃不喝了,跟这种底层有什么好聊的?”

    有句老话说的好,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如果林冰莹是颜狗,那她就不会在十年前放弃沈译。

    假设,昨天她阔别十年再次与沈译相逢时。

    沈译不是在卖烤肠,而是恰好从那辆劳斯莱斯上走下来。

    那这可能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嗐!”周玲瘪了瘪嘴:

    “我要有个这么帅的舔狗,穷点我也认了,反正我也不跟他过日子,爽一天是一天咯!”

    说完,她抱着胳膊,惋惜的看着沈译,叹气道:

    “都长成这样了,怎么还混的这么惨?”

    在她看来,以沈译的长相,随便去傍个小富婆,那也不至于混成这样啊。

    “既然是老同学,那怎么也得过去打个招呼呀。”

    说着,周玲拉着林冰莹就走了过去。

    “哟,这不是老同学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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