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章程 (第2/3页)
科研计划和行动必须向电子上司汇报,同时向人体上司口头汇报。4. 上司将就相关工作内容作出指示,研究人员根据上司指示展开进一步的行动。但可以在充分合理的情况下,做出违背上司指示的行为。
三.工作报酬。试用期过后,科研人员将获得相应的工作报酬。工作报酬由一定工作本身的议定底薪开始,加上成果奖金。所有底薪和奖金数额由电子中心计算与界定。
四.保密规定。1.上司就每个人的具体项目,作出1到5级技术保密级别的划定。2. 1到2级为秘密1级和秘密2级;3到4级为机密1级和2级。5级为绝密。3. 秘密级别的技术泄密,属于民事裁定范畴。泄露3级以上机密,属于刑事审理和惩罚范畴。盗取秘密,无论所涉秘密属于什么级别,均属于刑事审理和惩罚范畴。4. 严禁私下议论不该议论的事宜,传播不该传播的信息。5. 如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违反者将受到本研究院规定的相关司法惩罚。
五.惩罚制度。惩罚措施由计算机和各级领导综合确定,包括民事措施和刑事措施。以下行为属于应受惩罚的范围:1. 违反保密规定(见本章程第四条);2. 各种物质破坏行为;3. 各种非正常人体伤害行为;4. 不作为行为。
这个《工作章程》文字不长,可以说相当简练。但却充满了古怪。
波历刻意避免用他的分析特长来一二三四地分而析之,刻意地允许杂乱的印像自然地冒出与穿插。所以下面的记录也是杂乱的,或者说想到哪里就记到哪里。
最古怪的就是那个所谓的使命。那短短的三句话似乎充满玄机,但也可理解成毫无内容。什么叫“应该创造的”,什么叫“应该消灭的”,什么又是“可以改造的”?完全是空话。但直觉告诉他,这些并不是随便乱写的。就拿“应该消灭的”来说吧,你可以理解成病毒和细菌是应该消灭的,疾病和瘟疫是应该消灭的。如果是这些,那就简单了。可是为什么不具体写出来呢?假如不具体写出来是因为不能写出来,问题就复杂了。
他有一种在深处冒泡的不安感。这种不安好像有一种历史相关性。可是他并没有去深想。也想不出什么来。他更不知道这种历史相关性是从哪里来的。甚至这一点,即有历史相关性这一点,也是他后来在自己的房间里闲着的时候才想到的。当时只是飘过了一下。
这篇短短的文字里一些用词很怪,比如“人体上司”、“电子上司”。简直是乱造词汇。“人体上司”用词好怪,但还好理解。反倒是“电子上司”不好理解。不会是真的机器人,或者外星人吧?这也是让人也就是让他有些不安的。
再就是最后那点要受惩罚的,所谓“不作为行为”。什么叫不作为?做不出成绩不能获取项目的进展,那也是不作为吗?那也要受到某种惩罚?
比如,那个恩鲁?
这里面甚至出现了“民事”和“刑事”两个惩罚概念。在这么一个地方,真的是有些奇怪。尤其是刑事,什么样的事情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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