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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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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条约 (第3/3页)

看的出来,她现在对他很重要,当然,不是爱情,这让她更有信心拿捏荆芥,不过只限于本次!

    两天后,一封信被送到苏叶手里,信封上规整写着:规矩——荆芥。

    “不是吧,十条规矩能写这么厚?!”苏叶捏了捏信封,里面至少有五六张纸。于是立刻打开,她倒要看看,十条规矩能写出什么花来。

    第一条:禁止随意消失,因一时之气躲藏起来也不允许。

    第二条: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他人房间,乱动他人物品。

    第三条:亥时到辰时为作息时间,在此期间禁止大声喧哗,在宫里四处游荡,影响他人休息。

    第四条:未经国王允许禁止出宫。

    第五条:禁止在宫里饮酒作乐。

    第六条:穿着需得体,禁止衣冠不整或穿亵衣见人(或乱跑),他人衣冠不整时也需避讳。

    切,亵衣都是长袖长裤捂得严严实实,有什么可避讳的嘛。

    第七条:男女有别,异性之间需保持适当距离,遵守基本礼仪。

    第八条:每天至少沐浴一次,保持干净整洁。

    第九条:谨遵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第十条:尊崇仁孝礼仪仁。仁省,人人心德也。心德就是良心,良心即是天埋,乃推己及人意也。所以仁字,从二人相处,因为人不能离群而独存,别人之观念立,人之人格显,方能雍容和谐,以立己立人,发挥老吾老幼吾幼之怀抱,以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事物为人,而不为己,发为恻隐之心,宽裕温柔,仁也。

    义:义者,宜也,则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因人制宜之意也。所当做就做,不该做就不做。见得思义,不因果滥取不义之财物。子曰:「君子喻於义,小人喻於利,不义而富且贵,於我如浮云。」所以人发为羞恶之心,发为刚义之气,义也。

    礼:礼者,说文: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释名:礼,体也,得其事证也,人事之仪则也。进退周旋得其体,乃是正人身之法也。尊卑长幼有序,处事有规,淫乱不犯,不败人伦,以正为本,发为恭敬之心,斋庄中正之态,礼也。

    智:智者,知也,无所不知也。明白是非、曲直、邪正、真妄,即人发为是非之心,文理密察,是为智也。

    信:信者,不疑也,不差爽也,诚实也。就是「言出由衷,始终不渝」。信字从人言,人言不爽,方为有信也。诚心之意也,以诚居心,必然诚实。处世端正,不诳妄,不欺诈者,是为信也。

    一式两份,均有荆芥签名和指印。

    苏叶看着十条规矩,后两条没啥用,前八条可以说是专门为她量身定做。只是,前七条她想的通,但这第八条什么意思?我很邋遢很脏吗?我挺爱干净的啊,以前在人界的时候朋友们还说我有洁癖来着。

    “汐月,你觉得我邋遢吗?”

    汐月摇头。

    “那就是荆芥患有重度洁癖,已经达到变态的程度。”苏叶说完开始提笔写自己的规矩,她的十条规矩可是专门破解荆芥的规矩,嘿嘿。

    其实,荆芥之所以写第八条是因为前几日苏叶逃跑未遂,他找到她时,她脸上、衣服上沾了不少灰,他不得不强行忍受,将她抱回去,这对于重度洁癖的荆芥来说是致命挑战。

    苏叶不到半个时辰便写完了规矩,吹了吹墨水,按上手印,将信纸交给汐月。

    “汐月,送去吧。”

    “是。”

    “等下。”汐月刚转身被苏叶叫住,“差点忘了,他的规矩我还未签字画押呢。”

    说着,苏叶在荆芥的两份‘条约’上签字画押,自留一份,另外一份正要交给汐月时又收回,

    “算了,我还是和你一起去吧。”苏叶很想亲眼看看荆芥的反应。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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