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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要她付出代价 (第1/3页)
江晚星是个犟骨头,似乎从生下来就弯不了腰板。
那时候她的名字还是林苔,住在江城边缘的王店村。
林苔总是扎着高高的马尾辫,赛跑和扎猛子都是最快的。
但她是个女孩,有熊孩子瞧不起她是被“捡来的”,还瞧不起她的残障父母,总是揪她的辫子。
林苔不论被谁骂了和打了是一定要还手的,直到对方付出比她惨痛十倍的代价。
回到家里,被人家的父母过来告状,林苔又免不了被养父用筷子打手臂。
如果第二天又被欺负了,她还是会打回去,并且比前一天下手更狠。
用养母的话来说,她这就叫“不长记性”。
后来养父母也拿她没办法,如果有人上门告状,养父就会摆摆手:“我缺胳膊少腿的,管不住。”
养母则会不小心把待客的茶水撒到小孩头上:“哎呦,不好意思,我看不见。”
看见他们家里的挂着的“退休军人”和“助残示范家庭”的光荣状,家长便会骂自家孩子几句,然后愤懑离开。
直到,林苔打遍村子无敌手,成了孩子王,再没有人敢欺负她。
后来,大概是老天爷看不下去她这种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
一次落水,她救了一个城里过来的小孩,却也因此爆发中耳炎,被镇上的庸医骗了钱还延误治疗,最后失去了听力。
仿佛从天堂落到了地狱,犟骨头被煮烂了磨平了,成为记忆深处一块虫蛀溃烂的木板。
叶慕承说“你要为你的行为付出代价”的时候。
江晚星趁他不注意用力咬了他一口,从他的禁锢下钻出去,转身就跑。
可是,跑到哪里。
她不知道。
江晚星面向门板,滑下去,缩成一团。
她曾经跟叶慕承是最亲密的人。
月光下,桂明山的露营帐篷里,两人呼吸相闻,肢体纠缠。
那时她刚成年,这是她做过的最疯狂的事。
可往往就是最亲密的人,知道怎么戳你的心窝子才最疼。
她以为他们曾经心意相通,但那是曾经,也只是她以为。
叶慕承走了过来,家居鞋在她身后抵住,不用回头,也知道那居高临下的视线里是愤怒和憎恨。
人家常说,因爱生恨。
可叶慕承爱过吗?
江晚星不确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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