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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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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对手 (第1/3页)

    《慕尚汇:十年烂尾楼,一把辛酸泪》的稿件在周一的《北方都市报》上刊登了,虽然这篇稿件并没有被安排在头版头条的位置,却足足用了一个整版,还配发了秦昊拍摄的一组慕尚汇的外景和老业主手持购铺收据的照片。

    简兮在整篇稿件中,详细地描写了当年这些老业主购买商铺时的场景和经过,以及老业主在得知烂尾楼被市政府转让之后手持合同的维权过程。本着新闻稿件三方见面的原则,简兮把对国资局的采访和对慕尚汇的采访进行了分别整理,笔下的文字真实而谨慎。

    她没有急于表达自己的观点,而是在稿件的最后,提出了三个尖锐的问题:一是在收购烂尾楼的过程中,烂尾楼的原产权单位是否存在故意隐瞒事实的行为,二是在业主的购铺行为确为事实的前提下,谁该为业主的损失买单,三是国有资产在拍卖的过程中如何规避不可预知的潜在风险。

    对于那份神秘出现在报社收发室里的烂尾楼转让合同,以及特意用彩笔标注的关于隐性债务的处理条款,简兮在通篇的稿件重,只字未提。毕竟,这份合同除了慕尚汇的老板,楚行风作为国资局的秘书也能接触到,而楚行风又恰恰代表国资局接受了她的采访,她不想给楚行风惹上不必要的麻烦。她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想把二十几位老业主的辛酸和无奈写出来,让市政府、国资局和范老板能够坐在一起,认真地面对问题,商讨出一个皆大欢喜的解决方案。

    简兮的这种写稿方式是老总编教给她的,也是记者出身的老总编在多年的采访生涯重总结出的最宝贵的经验,媒体不是法院,记者也不是法官,不可轻易地判断孰是孰非,高明的记者只抛出问题,不下结论,而是让社会和公众展开讨论。这种学会抛出问题的写稿方式,也是记者的一种自我保护,避免因为稿件里的观点出现错误惹来不必要的麻烦。更重要的是,《北方都市报》毕竟是省委宣传部的直属媒体,别说稿件的矛头指向浑江市政府,就是指向到国资局,编委会也会以维护政府形象的名义,毫不留情地毙了这篇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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