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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兰塘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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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兰塘村3 (第3/3页)

要不你那没成型的孙儿就别要了!苗童生立刻去县衙报官,把那小寡妇并你儿子一起沉塘淹死算完!”

    沈老娘还未说话,沈志高先听不得这话,抢在前头答应下来:“娘,就听村长的吧!娇凤肚子里的孩子可不能出事儿啊!”

    把赵夫郎给气的不轻,心里更是埋怨沈志高。老沈家虽然在村里还算中等殷实人家,可农家再殷实能有多宽裕?一年到头肉都吃不上几顿,大伯哥还出去搞七捻三的,花着公中的钱换婆娘!沈老娘也瞪了沈志高一眼,但到底是疼宠的长子,又念着李寡妇肚子里的孙儿,冷哼了一声没再说话。

    沈老汉捡起混战中被打落的烟袋杆,在炕沿上磕了磕,叹到:“就按村长说的办吧。”

    沈老汉已经看清了,苗家兄弟带了那么多石渠村的人来,不答应今儿个是不能善了了,再打下去他两个儿子得让姓苗的给打废了。青哥儿也是个养不熟的小白眼狼,够狠的,敢在他老子面前动刀子。但这事儿也确实是志高办的不体面,对苗氏,补偿就补偿点儿吧。

    一家之主点了头,其他人再有别的心思也不好说话了。赵有当也松了口气,忙活一上午,这件不怎么光彩的事儿终于尘埃落定,余下的便是商量一些细节。他便取来笔墨,正好苗童生在,便由赵有当口述,苗童生执笔润色写下和离书和沈家断亲的文书,也正好让苗童生一起做个见证人:这和离书除了两人分开的缘由,财产分配、子女分割,一应事务都当在上头写明。

    赵有当把二人和离的原因修饰了一番,出于公平,把沈青和沈家断亲的缘由也修饰了一番。只把沈志高写的是迫于无嗣,李寡妇的事儿一字不提。至于沈青则是按照他自己的说法:先对父尽过了孝,如今该对和离的母亲尽孝了。总归两头都尽到了孝义,哪怕断了亲也是个最孝顺不过的好孩子。

    只是关于财产又免不了一阵争执:苗氏原本带来的嫁妆早就没了,却大多是沈志高早前喝酒给花用了,如今折成现钱该怎么赔,颇值得商榷;给苗氏的财产分割和赔偿又该给多少,也颇值得商榷。

    这时候就多亏了沈青的两个舅舅出了大力——苗家兄弟俩一合计,这会儿为沈青母子多要一分,就是为他们自己多要一分,以后能少补贴一分。因此战斗力很是强盛,一番扯皮,最后商定,苗氏的嫁妆就折半两银子,沈家再给苗氏半两银子作为补偿,统共一两。再分一年的口粮给他们,他们娘俩自己的衣裳被褥全带走,碗筷也给上两套。

    母子两个就留在兰塘村,由赵有当给苗氏办个女|户。村尾山脚处有一处空闲的小院,是原先村里的刘猎户家的旧宅子。沈家花五百个钱租下一年给沈青母子落脚,以后沈青母子就和沈家一刀两断,再无关系。

    这个结果无论是苗家,还是沈家,都觉得自己亏了。苗家觉得这份赔偿不够厚,比当初苗氏带过去的嫁妆也多不了多少,更别提苗氏还在沈家当牛做马干了那么多年呢,只分这么点东西还不够寒掺的;沈家却是单纯的心疼银钱,丢了沈青这么个劳力,还要多拿出这么些钱,多给一文都肉疼得要命。也就是村长在中间努力转圜,两头弹压,才达成了这么个结果。

    这些全写在了和离书和断亲的文书里。商量妥当,苗氏便和沈志高在和离书上摁了手印,赵有当和苗童生也签字画押作为见证人。和离书一式四份,赵有当和苗童生各存留一份,再就是苗氏和沈志高二人一人一份。两人各自收好自己的和离书,便再无他话,做了近二十年的夫妻,最终以这样不体面的方式走到了尽头。

    等他们签完,就是沈青和沈志高的断亲文书。赵村长便叫了沈青给沈志高磕个头:“到底是你生身父亲,磕个头全了最后的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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