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三十一章 公证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第三十一章 公证 (第3/3页)

签子。

    香味已经传了出来,在场所有人都忍不住吸气。

    之前帮助小女孩的街坊们心中都有些愧疚。

    他们做的远不如林枫多。可是他们还坐在这里。

    林枫对那几个人报以微笑。

    接着他将签子上的肉串抹了下来,黑金菜刀以一个极快的速度在上面来回穿梭摇曳。

    很快肉串就被切成均匀大小。

    这时候米饭也蒸的差不多了。

    林枫快速装盘,张强已经自觉地颠起托盘,将那十盘盖饭送到了那一桌亲戚的桌上。

    古人有云,狗肉上不了席面,而一般开席是不会整盖浇饭这种东西的,但林枫就是要这样做,目的就是为了羞辱这帮人。

    同时,黯然销魂饭本身的属性也是其中原因之一。

    这帮人会不会吃呢?

    根据林枫的判断,如果这帮人会为了自己的尊严拒绝这碗黯然销魂饭的话,那么就不会做出威逼小女孩的事件了……

    果不其然,在林枫特制的美味食品面前,这帮人根本就没有任何抵抗能力,稍稍犹豫了一下就拿起筷子吃了起来。

    一时之间,这桌上的人跟饿死鬼一样埋头扒饭,鸡蛋以及烤肉都被吃得干干净净,就连一粒米都没有剩下。

    他们吃的太急,全然没有吃出来,这是夹生饭……

    这也是黯然销魂饭中的一种做法……

    欢欢的叔叔吃完之后便瘫在椅子上,莫名便感觉到眼中一股热流涌动。

    “唉……”

    不知是谁,传来叹息。

    欢欢的叔叔被这叹息所引领,心中浮现出诸多往事来。

    早年他离开村子想要往县城去闯荡,但是却没有任何技术,只能做最低级的苦力工作。

    在那时连吃饱都是很困难的一件事情。

    最为可怕的是连最低级的苦力工作都有人争抢,而他在竞争之中败下阵来,只能灰溜溜的回到白石镇。

    回到白石镇之后,他便如同一条丧家之狗一样蛰伏下来。

    漫长的岁月中,他的所有斗志都被磨灭,眼中剩下的也只是眼前的那一点点利益。

    这生活就跟死了没有两样。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