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公证 (第3/3页)
签子。
香味已经传了出来,在场所有人都忍不住吸气。
之前帮助小女孩的街坊们心中都有些愧疚。
他们做的远不如林枫多。可是他们还坐在这里。
林枫对那几个人报以微笑。
接着他将签子上的肉串抹了下来,黑金菜刀以一个极快的速度在上面来回穿梭摇曳。
很快肉串就被切成均匀大小。
这时候米饭也蒸的差不多了。
林枫快速装盘,张强已经自觉地颠起托盘,将那十盘盖饭送到了那一桌亲戚的桌上。
古人有云,狗肉上不了席面,而一般开席是不会整盖浇饭这种东西的,但林枫就是要这样做,目的就是为了羞辱这帮人。
同时,黯然销魂饭本身的属性也是其中原因之一。
这帮人会不会吃呢?
根据林枫的判断,如果这帮人会为了自己的尊严拒绝这碗黯然销魂饭的话,那么就不会做出威逼小女孩的事件了……
果不其然,在林枫特制的美味食品面前,这帮人根本就没有任何抵抗能力,稍稍犹豫了一下就拿起筷子吃了起来。
一时之间,这桌上的人跟饿死鬼一样埋头扒饭,鸡蛋以及烤肉都被吃得干干净净,就连一粒米都没有剩下。
他们吃的太急,全然没有吃出来,这是夹生饭……
这也是黯然销魂饭中的一种做法……
欢欢的叔叔吃完之后便瘫在椅子上,莫名便感觉到眼中一股热流涌动。
“唉……”
不知是谁,传来叹息。
欢欢的叔叔被这叹息所引领,心中浮现出诸多往事来。
早年他离开村子想要往县城去闯荡,但是却没有任何技术,只能做最低级的苦力工作。
在那时连吃饱都是很困难的一件事情。
最为可怕的是连最低级的苦力工作都有人争抢,而他在竞争之中败下阵来,只能灰溜溜的回到白石镇。
回到白石镇之后,他便如同一条丧家之狗一样蛰伏下来。
漫长的岁月中,他的所有斗志都被磨灭,眼中剩下的也只是眼前的那一点点利益。
这生活就跟死了没有两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