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大土豪,分田地 (第2/3页)
张的,成何体统?”
“放心便是,爹我已经向县内求援,县里很快就会派兵来援我老牛沟。”
“只要伱我父子能率民团坚持到县内派遣援兵抵达,便是大功一件,朝廷将来必定重重有赏。”
“想分我的田给穷鬼?呸,老子看这贼首是想瞎了心!”
牛进喜之所以选择要带着民团和李奕对抗,当然不是因为他有多爱大清。
而是因为李奕在归义镇的所作所为,极大的触犯了他的利益。
李奕为了拉拢民心,为了自己政权的根基给在归义镇扎下来,在打下归义镇之后,便开始了打土豪分田地。
对归义镇附近的土豪劣绅进行了公审。
公开审判处决了好些个在乡间开设私矿,兼并土地,草菅人命,恶贯满盈的土豪劣绅。
然后又将他们的土地没收,然后再用“以租代买”的方式,分给了农民。
说白了也就是地是李家军的,但交给农民去耕种,种地的农民每年要交一定数额的地租。
等地租交满一定年限,土地便是穷人的了。
这个数额大概是三成地租,要连交十年。
比起这个时代佃户佃租地主土地时,那动辄半数,甚至六七成的地租来。
李奕此举绝对能算是良心!
除此之外,其实那些平日里名声较好,没什么劣迹的士绅地主,同样也没能逃过土地被分的命运。
只是李奕在这件事情上留了那么几分余地。
他并没有把事情做绝,直接杀人分田。
而是规定了每户人家的土地数量上限最多二百亩。
多出的部分,由李家军出面,通过打欠条,赎买那些名声较好的地主的土地,然后再将土地租给穷人。
然后同样用以租代买的模式,每年收一定额度的地租,然后转交给地主,算作是购地费。
说白了,除去收地租的从李家军变成了地主,其余事情不变。
李奕之所以不直接分田,而是要搞“以租代买”。
一是避免出现升米恩斗米仇的事情。
二是因为他造反也需要钱粮,不可能全靠缴获来维持军事体系运转。
卖地收入这个长期收入,对于李家军的财政而言,是一个极大的补充,不可能放弃。
三则是因为“以租代买”是怀柔手段,可以避免那些地主狗急跳墙,和李奕拼命。
怎么说呢,在很多地主看来,李奕这只贼兵可嚣张不了十年,估计用不了几年大清就能重新打回来。
到时候,田依旧是他们的。
无非也就是暂且和贼兵虚与委蛇,让穷鬼低价租种几年他们的地罢了,不算什么大事。
没必要为了这一两成的地租,而去和贼兵拼命不是?那不值得!
自然,他们也就歇了要和李奕对抗到底的决心。
如此的话,有利于李奕拉拢可以团结的力量,而不是把整个地主士绅阶级都给推到对立面去。
至于说十年后怎么办?
怎么说呢,人这种东西适应性很强的,有十年时间过渡,只要李奕中途不垮台,足够这些地主士绅接受他们要被“分田”的事实了。
还有就是,李奕还准备要引导这些拿到购地费的地主士绅,通过强迫分田的方式,让他们将注意力从土地转移到开工厂做生意上来。
以此来借这些地主士绅的资金,推动中国整体的工业发展。
等他们尝到办工厂的甜头,对于土地自然也就没那么看重了。
差不多也就是扶持资产阶级来取代地主士绅阶级的意思。
有十年的时间发展工商,十年后,地主士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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