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十章 天地有正气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最新网址:wap.rrrtts.com
    第十章 天地有正气 (第1/3页)

    四年,距离上次上元节夜游已经过去了四年,时间来到了贞观十五年,李治也长到了十二岁。

    这四年来,不断地练习孙思邈留下的“五禽戏”,而李治又对那套“秦家拳”情有独钟,十二岁的李治,身高已经快接近成年人的水平。

    李世民也证实了自己心中的猜测,只是出于保护儿子的考虑,这件事情的真相,就只有他和皇后长孙无垢两人知道。

    而陪着李治一同夜游的程家兄弟和秦氏昆仲,甚至都不知道那晚李治到底写了些什么,即便听到了有关于“小才子”的传言,也没有想到李治的身上。

    八岁那年,李治被老爹安排进了国子监,同皇族子嗣一起,按部就班的进学,却又不让他在人前显露自己那一笔字。

    在外人看来,李治还是那个李治,“天漏之体”依然无法修文练武。

    而不断蹿升的身高,和日渐健硕的身材,有秦叔宝这尊大神在背后站着,也都知道李治“迫于无奈”,还是选择了军中的“锻体之术”。

    这样的“锻体之术”,只修皮肉和筋骨,与内力无关,就算你将它练到了极致,也永远摸不到先天的门槛。

    “雉奴,近亲之间成婚,真的会像你说的那样可怕吗?”

    自从李治无意间在爹娘面前,描述过近亲成婚的危害后,长孙无垢已经不记得,这是第几次向李治来求证了。

    对于这件事情,李世民和长孙无垢一开始也没有太在意。

    自古以来,姑表亲、两姨亲多的是,除了忌讳同宗间的婚配,亲上加亲反而是人们极其推崇的事情。

    可惜,李治的话就像一根刺,扎进了帝后二人的心里,悄悄地命人到百姓中去求证。

    结果发现,正如李治所说的那样,“近亲”成婚后,生下来的孩子确实出现了不少畸形和怪病现象。

    如此一来,对于长乐公主李丽质和长孙冲的婚事,长孙无垢就犹豫了起来,借口长乐的“气疾”原因,将婚期又向后推迟了四年。

    这样头疼的事情,自然轮不到李治来操心,他却也有他自己的烦恼。

    现在已经是贞观十五年了,按照“历史”中记载,长孙无垢和秦琼,都是没能活到这个时候的人,难道是哪里出了纰漏吗?

    李治一直想做一个低调的人,就拿练武来讲,如果按照这个世界的划分,早在去年他就突破到了先天境界。

    尤其是那套“秦家拳”,三十六路打完,李治浑身的汗毛孔都是通透的。

    他越来越喜欢这套拳法,潜意识中让他觉得,恐怕这套拳法大有来历,只是连秦琼他自己都说不清楚而已。

    而更让李治感到诧异的,反而是那套他认为只能用来强身健体的“五禽戏”。

    “吾有一术,名五禽之戏:一曰虎,二曰鹿,三曰熊,四曰猿,五曰鸟。”

    这是那本“五禽戏”册子上的开篇之语,结尾没有署名,也不知道这个“吾”指的是哪位先贤?

    顾名思义,“五禽戏”就是仿照五种动物的体态和行动,让人进行身体的锻炼。

    到了先天境界之后,李治再修行“五禽戏”,却总是让他产生一些幻觉。

    比如,在修行“虎戏”时,四肢距地,前三掷,却二掷,长引腰,侧脚仰天,即返距行,前、却各七过也。

    李治竟然觉得他已经不再是李治,或者说他不再是一个人,而是正在变成一头猛虎,要不是灵台中尚有一丝明悟,李治都顾不得身处皇宫之中,要昂首咆哮了。

    而修行“鸟戏”时,双立手,翘一足,伸两臂,扬眉鼓力,各二七,坐伸脚,手挽足距各七,缩伸二臂各七也。

    练至投入时,李治也觉得自己就是一只大鸟,双臂一展如同两翅,轻轻一扇便能腾空而起……

    事实上,等他“清醒”过来的时候,李治真的就单腿站在了“丽政殿”的殿脊之上。

    如此高达三丈来高的殿脊,自己是怎么上来的?

    发生了几次这样的怪异事件之后,李治不敢再修行“五禽戏”了,至少他不敢在皇宫里修行了。

    而且,突破到先天境界之后,李治的饭量再次猛增,他也不理解自己为什么就能够吃掉那么多?

    尤其是变得爱吃肉,几十斤的烤全羊,他一高兴都能自己完全搞定了。

    这让李治有些哭笑不得,觉得也许不是自己穿越到了李治身上,而是那位“二师兄”穿越到了自己身上吧。

    因为要去国子监读书,李治去秦府的次数也少了起来,却也是他唯一造访的府邸。

    不明白秦琼是怎么想的,居然把他的小儿子秦怀玉也塞进了国子监,美其名曰给晋王殿下送一名书童。

    “晋王殿下,这首‘如梦令’真是你写的吗?堪称绝世之作也,只是平日里怎么没见你写过其他诗文呢?可惜了,就是这笔烂字实在是有碍观瞻啊——”

    国子监祭酒孔颖达亲自主持的夏日内考,就在国子监的大堂内举行,每人针对夏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最新网址:wap.rrrtts.com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