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不欢而散 (第2/3页)
但是以李易的立场来说,港星未必是最佳选择,有更好的选择,何必让步?
再一个,李易的电影本就是小成本,所以所谓的百分三十的份额,实际上,某种程度上来说,就已经是让利了,因为百分三十的份额能有多少钱?
而且,还有一点,电影这都还没有立项,对方就找上门来,本身也可以证明,李易的新电影,不再像是此前的《七号房的礼物》那般无人问津。
反而已然是一块肥肉。
所以,他真的不急。
之所以愿意让渡投资份额,主要还是希望,能够利益捆绑,否则的话,接手发行的公司,能愿意给予多少的资源,却是不好说了。
事实上,盯上李易的新电影的公司,可不止港星一家。
不过,最急切的,莫过于沐楠星。
可以说,做电影的,特别还是要做电影发行这一块的,名气其实很重要的。
这里的名气不是说明星的那种名气,而是圈内的名气。
首先你有实力,有成功的案例,发行过大卖的电影,这些都有了,才会有人主动送上门,寻求发行。
这里说的,也是那种比较靠谱的项目。
而不是那些走投无路,根本无法上映的歪瓜裂枣。
而泛海影视目前虽然说发行了《七号房的礼物》算是有了一点名气,成绩也有一些。
但是显然还不够。
李易这样的导演,太难寻了。
可以说,《七号房的礼物》和泛海影视的合作,本就可以说是“臭味相投”,一边,李易早前的臭名声,导致电影拍好了,可是没有人愿意发行。
而泛海影视这样的发行公司,同样的,也没有什么正经的电影,会愿意找他们发行。
所以也算是一拍即合。
但是现在不同了,李易的《七号房的礼物》成功了,对于导演来说,一部成功的前作,那带来的好处可太多了。
而对于泛海影视来说,只是成功发行一部电影,还远远不够。
因为就算想要拓展渠道,想要增强软实力,也同样的需要源源不断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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